苏州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 作者:苏州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19-12-10
大家在使用公司变更过程中可能会有苏州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问题,今天就由易找房为大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变更经营范围、总公司已经变更了经营范围,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来和大家一起看看苏州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问题。
变更经营范围
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总公司已经变更了经营范围,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其实分211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要的资料5261和公司经营范围变4102更所要的资料苏州小异,不管是1653总公司或是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流程和所需要的资料都是差不多的,主要是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按工商局规定的步骤办理就好了,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是经常发生的事,只要分公司增加业务或是减少业务都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不过这样也能让公司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上文是关于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的有关内容。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总公司已经变更了经营范围,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苏州司、《中华人民共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免收费
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公章,新的经营范围,以及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特殊行业的需要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总公司已经变更了经营范围,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变更名称
1、隶属公章及法定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申请书》(原件1份)(工商网可以下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因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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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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