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申请?
- 作者:苏州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20-01-10
苏州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申请?
做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或批发的公司,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淘宝,京东,苏州巴巴,1号店,当当网和亚马逊这样的B2B电商平台应运而生。那么,个人或者公司要入驻这些平台经营网上书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首要的营业执照是必不可少的,营业执照里边的可经营内容含有出版物零售或者图书销售等字样,然后就是需要到公司经营场所注册所在地的文化局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后,会进入电商平台后台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在电商平台上面经营网店,销售图书业务。
苏州图书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的 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2、出版物网上发行企业备案
(1)依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自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业务起15日内到原批准机关备案。
苏州图书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 申请材料报市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窗口或通过网络进行申请;
2. 市新闻出版局审核通过后,报国家新闻出版易找房总局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后,市新闻出版局将有关证件送达当事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苏州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第三条 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四条 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 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六条 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八条 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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