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
- 作者:苏州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22-05-07
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指的是税法上所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跟个人。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况,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带着相关的证件跟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部门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正本、副本原件;
(3)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一份。(指的是与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跟其他情况,依照法律终止纳税的义务的证明文件跟资料;例如:法院的判决、工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证明文件与资料等)
(4)取消税务资格认定资料;
(5)取消减免税资格的审批资料。
二、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前,需办结如下事项:
1、完成各税种的纳税申报和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事项;
2、缴销发票和发票领购簿;
3、接受税务违法违章处理;
4、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5、苏州总机构在申请注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其辖下的分支机构应先注销税务登记;
6、配合稽查局办结稽查案件和发票受托协查事项。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不需要在工商机关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自有关机关的批准或依法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之内,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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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纳税人 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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